一、重点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①按照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要求,落实主体责任。
②常态化推进作风建设,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③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
2.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①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
②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3.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
①认真落实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等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师生思想政治素质。
②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③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
4.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校党委安排,认真筹备召开党代会。
二、特色工作
1.围绕本科专业审核评估和创建高水平大学,在教工和学生党员中开展“我是共产党员,我为审核评估(创建高水平大学、追赶超越、硕士授权专项评估和增列硕士授权学科)做贡献”主题活动,落实党员承诺制,签订党员承诺书,设立党员示范岗、划分党员责任区,鼓励党员干部围绕中心工作争先创优。
2.选树先进教师典型,着力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广大党员干部树榜样、立标杆。
3.大力实施基层党建特色项目和示范点建设项目。检查验收现有的10个党建特色项目和7个示范点建设项目,对于师生认可、效果明显的项目追加经费,重点予以培育和建设。同时,组织开展新一轮党建特色项目和示范点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工作。
4.积极开展主题党日、主题教育、主题实践活动,以支部为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
5. 密切联系服务师生。每位处级干部至少联系1个班级、1名教师、1名学生;至少参加1次所联系班级的班会或班级活动,每位处级干部每年深入所联系院系党支部至少讲1次党课或所联系班级进行1次专题讲座。
6.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师生党员要自觉和学生结对子,从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帮助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三、常规工作
1.学习内容。
①党章、党规、系列讲话。
②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全国全省全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陕西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宝鸡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
③《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进一步落实追赶超越要求的通知》(陕字〔2016〕84号)《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
④我校2017年工作会议精神、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春季稳定安全工作会议、四届九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精神。
2.每月召开一次党总支委员会议,研究安排党建工作。
3.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强化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好“两册”(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一帐”(流动党员台账),做好“一薄”(会议记录薄),确保“四有”(有活动场所、有学习专栏、有规章制度、有工作计划)。
4.规范党员发展。严格按照《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的新要求,切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5.加强教育管理和培训。
①做好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培训和党员培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处科级干部每季度参加学习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4学时,党员不少于8学时。
②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学校党委要求,及时核算、补缴党费。
③及时准确做好党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党内信息维护工作。
④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及时、准确,符合规定程序和权限。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基础材料完善,接转存根及时存档。
6.持续推进作风建设。
①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②经常深入师生开展调研,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和建议,通报和反馈问题,及时整改。
③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能力,既要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也要解决“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的问题,切实为师生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