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商定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违约条款、福利、薪酬,宜在就业协议书中标明,万一今后发生纠纷,这些都是争议的判定依据。除就业协议书规定内容外,三方如有其它约定事项可在协议书“备注”内容中加以补充确定,口头承诺无效。
1.要明确用试期限和合同期限。对于企业单位,一般来说,签1年合同的,试用期为1个月到3个月,最多不能超过3个月;若试用期为6个月的,合同期限必须超过3年;但一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试用期是一年。
2.注意单位明细的薪水额度和福利状况,是否有交“五金”或者“三金”的约定。一般按照国家规定,“三金”是必须交的,不要随意放弃自己的权利。
3.当用人单位提出先安排你去基层锻炼的要求时,切记不要断然拒绝,因为这是用人单位的常规做法。
4.要明确违约责任。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签约时务必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