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宝鸡文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办法》及《宝鸡文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经个人书面申请,班级民主评议,2023年9月25日学院认定工作组审定,决定王妍等361人被认定为2023-2024学年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在10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电话3566380,邮箱bwllsdzz@163.com。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党委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金山文档] 附件: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