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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专项行动”阶段性检查的通知

 2017年12月04日       点击量:

系内各年级、各班:

“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专项行动,旨在实现“三秦教师人人奉献爱心,贫困学生个个得到关爱”的工作目标,是我校广大教职员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的指示精神,发扬良好师德师范,凸显崇高师德的具体实践,更是全校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实际行动。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陕教〔2017〕282号)印发后,我校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迅即行动,制订《宝鸡文理学院“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贫困生”行动实施方案》(宝文理院党字〔2017〕99号),明确了帮扶主体、帮扶对象和帮扶内容,广泛开展了结对帮扶活动,初步取得了一定成效,基本实现了“全员参与、全生覆盖、全程跟踪”的要求和教师与贫困学生双受益的目标。

现阶段,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39号)安排,现需开展阶段性检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院要对前期开展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实施情况、对接帮扶情况、工作亮点、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工作建议等方面。

二、我院要深入挖掘结对帮扶工作中的好做法、好案例、好老师,认真总结提炼结对帮扶中的典型案例、先进事迹至少2项,积极联系宣传部门,通过学校网络、微信等平台进行宣传报道,相关素材(稿件、图片、实物等支撑材料)应留存备查。

三、承担帮扶任务的广大教职工要牢记帮扶宗旨,夯实帮扶责任,做好帮扶记录,创造性地开展帮扶工作。务必做到对帮扶对象的多关注、多沟通、多方式帮扶,切忌走过场、走形式。对帮扶工作不力的学院和教职工学校将通报批评。

宣传报道等工作务必于12月15日前完成,自查报告请于2017年12月20日前报送人事处407室,电子版发送至908858986@qq.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356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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