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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帮困

关于做好20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2013年05月21日       点击量:

历史文化与旅游系全体学生: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陕教贷[2013]2)精神, 为做好20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结合我系实际,现就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贷[2012]2号)要求,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必须从《陕西省高校家庭困难学生电子档案》中产生,即经过20129月我系2012-2013学年贫困生认定,在20129月后,如有符合《陕西省生源地贷款认定条件》(附件1)的特殊情形者,可向党总支进行申请,酌情考虑。

二、工作流程

20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流程详见《陕西省生源地贷款工作流程》(附件2)。

三、时间安排

1.本省生源在校学生

申请生源地贷款时需填报《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3A4纸打印,一式两份)。该表须经见证人签字、生源地民政部门确认。

2.外省生源在校学生

申请生源地贷款时需填报《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4A4纸打印,一式两份),该表不需学校及院系盖章确认。

各班于 529日前 将本省及外省学生审批表统一报送至党总支办公室,并提交班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5A4纸打印一份)。该表按照本省生源、外省生源分别汇总。其中,本省生源汇总表的排序须与申请审批表排列顺序一致,外省生源汇总表的排序不作要求。

四、工作要求

1.全系工作由党总支办公室负责解释,由后勤部进行具体落实,各班生活委员要认真仔细开展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及时享受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资助。

2.学生填报各类表格时必须仔细阅读表格下方的说明,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每年的贷款金额只限于学费和住宿费两项之和,不足6000元的,按实际数字填写,超出6000元的,填6000元。

3.《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由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导出,该表资格审查单位包括: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等,不包括高校,不需要学校签署审查意见或盖章。

4.目前,学校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已开通新浪微博,用户名为:文理资助(http://weibo.com/u/wlzizhu)。未尽事宜可通过微博、电话等方式咨询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于媛,联系电话:0917-3566002

附件:

1. 陕西省生源地贷款认定条件

2. 陕西省生源地贷款工作流程

3. 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4. 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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